为加快配方肥推广应用,促进农业水环境的综合治理,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肥料化利用,提高耕地土壤肥力,农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农专发〔2020〕10号)、《海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海政发〔2022〕9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2024年我市对配方肥推广应用继续实行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400元/吨。 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2024年我市符合补贴标准的配方肥推广应用数量为9254.49吨,其中水稻配方肥数量为5520.04吨,待补助资金为220.8016万元,小麦配方肥数量为3734.45吨,待补助资金为149.3780万元,配方肥补助资金共计370.1796万元,涉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作物生产的农业企业、种植大户共473户,种植水稻257户,种植小麦216户。现将2024年配方肥推广应用补贴明细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至4月22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可向海宁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3-87223653(市农业农村局植土站) 海宁市土肥植保能源技术服务站 2025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