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2000万套抽屉滑轨搬迁项目 | 海宁市周王庙镇之江村华锦路9号5幢 | 海宁市新丰五金厂 | 拟租赁海宁市钱塘新农村开发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建设,搬迁利用并提升原有机加工设备、自动喷塑线等设备,并热洁炉等生产设备,实施年产2000万套抽屉滑轨搬迁项目。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喷塑粉尘经管道收集至二级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约22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喷塑固化废气(烘道进口)经集气罩收集至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约22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喷塑固化废气(烘道出口)经集气罩收集至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约22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生物质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约22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热洁炉尾气(包括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及热洁炉焚烧废气)通过约22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工件清洗废水、挂具冲洗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一起纳管排放,经海宁盐仓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建筑隔声、基础减振,加强日常维护等。 4、固废: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边角料、废金属屑、废塑粉、废滤芯、废布袋、残渣、炉灰渣、集尘灰、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油桶、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含切削液金属屑、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集中收集后堆放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定期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施工设计建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1日。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4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193; 传真:0573-87289193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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