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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浙江博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000万平方米新型PVC装饰膜搬建项目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1 09:46 信息来源: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5000万平方米新型PVC装饰膜搬建项目

海宁市黄湾镇枕江路北侧、仙侠路西侧

浙江博氏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项目于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枕江路北侧、仙侠路西侧新增用地面积约50.24亩,新建总建筑面积约79259.2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3423.9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835.25平方米),总投资21557万元,购置水性印刷机、贴合机、打包机、空压机等设备,搬迁现有水性印刷机、印刷贴合一体机、贴合机等设备,形成年产25000万平方米PVC装饰膜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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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印刷产品:调配间设置为密闭车间,印刷设备采用密闭生产线,收集后采用二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贴合、压纹产品:集气罩收集采用9套水喷淋+油烟静电装置处理,水喷淋+油烟静电装置1#~水喷淋+油烟静电装置4#处理后的废气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水喷淋+油烟静电装置5#~水喷淋+油烟静电装置8#处理后的废气通过排气筒DA003排放,水喷淋+油烟静电装置9#处理后的废气通过排气筒DA004排放;天然气供热锅炉废气引入2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喷淋废水处理系统废气产生量较少,无组织排放。 废水:经厂区喷淋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的喷淋废水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在污水入网口汇集后经污水入网口DW001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至尖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加强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合理安排生产;在车间安装隔声门窗;对长时间在车间工作的员工配备噪声防护手段,如佩戴耳塞。 固废: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分类存放于一般固废仓库,外卖综合利用或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417日至2025423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6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023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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