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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1 09:46 信息来源: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决定时间

1

浙江芯道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片异构集成芯片封装配套工程供气项目

改202533048100025

2025年4月16日

公告期为2025418—2025428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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