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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5年海宁市教育局学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2 15:47 信息来源:督导科 浏览次数: 字体:[ ]

科室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提高局机关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制订《2025年海宁市教育局学法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海宁市教育局

               2025422    


2025年海宁市教育局学法计划

 

  进一步提高局机关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深化完善领导班子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市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加强我局法治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为海宁市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学习内容

  学习内容详见《2025年海宁市教育局领导班子学法计划》(附件12025年海宁市教育局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计划》(附件2

  三、学习方式

  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全体机关人员的学法积极性,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结合,采取会前学法、讲座研讨、在线学习等方式开展学法活动。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8次,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60学时将学法与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相结合、与从严治党、反腐倡廉相结合、与教育工作实践相结合,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学习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法律学习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学法用法活动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在学法活动中的带头作用。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把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贯穿于教育工作中。

  (二)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根据工作实际,按照计划抓好落实,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水平。要注意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不断总结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坚持把学法与用法,以及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效能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附件:1.2025年海宁市教育局领导班子学法计划

     2.2025年海宁市教育局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计划

 

  
附件1

2025年海宁市教育局领导班子学法计划

学法内容

时间

负责科室

1

保密教育培训

20253月

办公室

2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20254

督导科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2025年5月

监管科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0256

计划财务科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20257

职成教科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20258

组宣人事科

7

《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20259

基础教育科

8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202510

督导科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202511

基础教育科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25年12月

督导科

 


附件2

2025海宁市教育局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计划

序号

学法内容

时间

学法形式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20253月

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

20254

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

3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2025年5月

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25年6月

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025年7月

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2025年8月

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

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20259

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

8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2025年10

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

9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025年11月

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25年12月

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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