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赛高新材料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高性能彩钢彩铝专用新材料项目 | 海宁市盐官镇建设东路11号 | 赛高新材料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租赁海宁景上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空余厂房4100平方米,购置双螺杆挤出机、自动粉碎机、不锈钢带压片机等设备,形成年产10000吨塑粉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投料、邦定混合粉尘: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经滤芯除尘设施处理,一起于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部分粉尘沉降于地面,经清扫后做固废管理。破碎粉尘:集气罩收集后经滤芯除尘设施处理,于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部分粉尘沉降于地面,经清扫后做固废管理。 二次混料、车间集中收集:中央集尘设备收集后经滤芯除尘设施处理,于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有机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滤+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于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 恶臭:要求加强车间通风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经盐仓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防振垫、消声器等 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废仓库:厂内各固废分类收集处理,危废仓库:暂存废机油桶、废机油、废活性炭等。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30日。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4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193; 传真:0573-87289193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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