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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4003014/2025-9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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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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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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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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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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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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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5-04-25
11:27
来源: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浏览次数: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决定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海宁光宇布业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平方米经编产业用功能性复合材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嘉环海建〔2025〕68号 | 2025年4月22日 | 见附件 |
2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海宁纪亨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饮料、500吨糖果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嘉环海建〔2025〕69号 | 2025年4月21日 | |
3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海宁市建忠电泳涂装有限公司年产2200万件五金件自动阴极电泳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嘉环海建〔2025〕70号 | 2025年4月22日 | |
4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博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000万平方米新型PVC装饰膜搬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嘉环海建〔2025〕71号 | 2025年4月24日 | |
5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海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嘉环海建〔2025〕72号 | 2025年4月24日 |
公告期为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环评批复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