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0.6元/平方米·天 二级:0.4元/平方米·天 三级:0.2元/平方米·天
嘉发改物(2014)206号.pdf海发改价〔2016〕330号.doc海发改价(2012)194号关于执行《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海宁市非居民生活用户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批复》有关事项的通知.doc海发改价(2007)177号.pdf
单位收费目录公示清单
发布时间:2025-04-27 16:28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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