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1008004003028/2025-9199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2025-04-03

  • 发文机关:

    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2025-04-03

  • 体裁分类:

    公告

  • 主题分类:

    其他

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无主违法建筑的公告
时间:2025-04-03 08:58 来源:市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海宁市海洲街道钱江西路375号(温州大厦)七层楼面存在10处加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分别为:3号546.67平方米雨棚,4号37.4平方米简易房,5号176平方米雨棚,7号75.9平方米雨棚,8号480.36平方米雨棚;9号75.9平方米雨棚,11号406.2平方米雨棚,12号16.91平方米钢混结构过道,13号136.92平方米钢混结构过道,14号480.87平方米简易房商铺(详见现场照片、平面位置示意图)。经规划主管部门确认上述10处建筑物(构筑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目前无法确定上述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者,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并依法及时处理,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关依法予以公告。

请上述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者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主张权利,依法接受处理。公告期限届满仍无主体权利主张的,本机关将依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七十九条和《嘉兴市违法建筑认定与处置办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人:陈吉伟、钟其伟;

联系电话:0573-89268025;

联系地址:海宁市联合路430号五楼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特此公告

附件:现场照片20张、平面位置示意图1张

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4月3日

附件:现场照片20张、平面位置示意图1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