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海宁市幼儿园小班招生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工作即将开始。记者从海宁市教育局获悉,为确保适龄学生顺利入学,市教育局于近日发布《2025学年海宁市幼儿园小班招生通告》和《2025学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通知》。今年,海宁市幼儿园小班招生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将继续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为家长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入学服务。 根据《2025学年海宁市幼儿园小班招生通告》,幼儿园小班报名对象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出生,且2025年秋季需在海宁市幼儿园就读小班的适龄儿童,需满足海宁市户籍,或监护人(一般指父母)在海宁市购房、经商、务工。 首批报名时间为4月8日至4月11日,面向新生户籍和“有效房产”在同一招生辖区内以及新生户籍或新生本人、监护人的“有效房产”在招生辖区内的适龄儿童,首批录取通知书将于4月29日发放。针对在招生辖区内经商、务工人员的子女,报名通道将于5月6日至5月8日开放,录取通知书于5月20日发放。 报名期间,新生监护人需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的“海宁市幼儿园招生平台”,通过“海宁市幼儿园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录取的幼儿家长可在工作日持相关材料至意向幼儿园现场补报,各园将设立专项窗口提供咨询与办理服务。 根据《2025学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通知》,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且未就读过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为2025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所有报名学生需满足海宁市户籍,或家长在海宁市购房、经商、务工,2025年秋季需在海宁市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七年级就读。 值得注意的是,非海宁市户籍新生,监护人办理的积分以对应批次新生网上报名预登记结束当日的分值为准。所有新生均通过“大潮APP-服务-浙里办APP”或者“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海宁市中小学报名登记系统”进行网上登记申请。 此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将分8个批次进行。第1至6批次报名时间为5月15日至19日,第7、8批次为6月20日至24日。7月底前将根据学位剩余情况进行补录。未参加网上登记申请、网上登记申请截止后更换新生申请材料信息、逾期报名及错过报名者,市教育局将按相关规定统筹安排。 市教育局提醒,家长务必认真阅读对应“招生平台”的公告、政策文件,确保详细了解相关招生政策和办法后再进行报名。 海宁市传媒中心记者 | 程石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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