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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4/2025-92080 发文机关: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4-07 16:18
所属栏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访 问 量 :
建设单位:海宁嘉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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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嘉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150万个包装桶,形成年翻新铁桶80万个,翻新塑料桶20万个、塑料新桶40万个,铁块、铁皮1800吨设备更新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修正)》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回收150万个包装桶,形成年翻新铁桶80万个,翻新塑料桶20万个、塑料新桶40万个,铁块、铁皮1800吨设备更新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海宁嘉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技改

4.建设地点:海宁经济开发区尖山区块

5.项目建设规模:本次项目不新增用地,在现有厂区内实施技改,淘汰部分落后生产设备,更新替换为先进生产设备。技改后全厂危险废物回收处置能力不变,仍为17690t/a,调整具体处置内容,淘汰原有2000t/a废内衬袋(HW49)回收内容和工业内衬袋生产线,增加2000t/a含油包装桶(HW08)回收量。项目建成后全厂可年回收处置HW49类危险废物15690t/aHW08类危险废物2000t/a同时可实现年产翻新80万个,翻新塑料20万个、塑料新桶40万个、塑料托盘10万个,铁块1800的生产规模

6.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保护目标名称

保护对象

方位

与厂界最近距离(m)

凤凰

社区

凤凰苑

居民区

2401

蔚蓝海岸府

居民区

东东北

1933

锦绣阳光府

居民区

北东北

2219

科大·凤起潮鸣府

居民区

东北

1300

启潮府

居民区

东北

2028

悦湾府

居民区

北东北

1665

尖山

社区

闻涛苑

居民区

北西北

2669

潮韵苑

居民区

2145

桃李春风景苑

居民区

2491

学校

特种设备学院

学校

北西北

531

海宁市行知初级中学

学校

2243

海宁市行知小学

学校

东东北

2266

海宁技师学院尖山校区

学校

北西北

2238

黄湾镇蔚蓝海岸配建幼儿园

学校

2030

黄湾镇中心幼儿园

学校

东东南

2238

医院

市中医院尖山分院

医院

1695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水环境的影响:厂区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周围水环境无不利影响。

2、对气环境的影响:项目废气主要有挥发性有机物恶化异味经预测,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正常排放的情况下,评价区域内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不会超过相关环境标准值,不会引起周围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变。项目周边敏感点污染物预测浓度能够满足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3、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营运后,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周界噪声能够达到GB12384-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不会导致周边居民等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超标。

4、固体废物:项目各类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项目可能发生的主要环境风险事故为液体物料的泄露、火灾爆炸及废水、废气超标排放等事故。对此企业将严格落实相应风险防范对策和应急措施,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水治理措施:厂区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废水经厂内污水站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治理措施:项目金属桶处置生产线抛丸粉尘和喷漆、加温等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处理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相应排放限值后高空排放;塑料桶处置和塑料加工生产线废气(包括危废间、污水站等环节的废气)经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24年修改单)(GB 31572-2015)中相应排放限值后高空排放,其中H2S、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高空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在设计时选用高效低噪设备,要求对高噪声设备实施减振、降噪措施,对设备布置合理规划,并加强周界绿化以确保周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各类工业废物经收集后合理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企业针对危化品管理、运输、储存、生产使用过程及末端治理等多个方面采取防范措施,配备足够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设施及相关专业人员,制定严格的防范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从而有效降低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概率,并将事故污染影响降至最低水平。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经综合分析,本项目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符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排放污染物符合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符合区域规划规划环评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建设单位应严格实施环评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认真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以项目厂址为中心区域边长5km矩形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2548日~2025421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文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宁嘉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宁经济开发区尖山区块

联系人:邱总    联系电话17372523702

环评单位:浙江百诺数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115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0571-86819137     E-mailhp201512@sina.com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3-82512233

十、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报送审批前,在环评单位网站(http://www.bneptech.com/)公开。

 

 

 

 

 

 

 

 

 

公示发布单位:海宁嘉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