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浙江致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1500万台智能电子产品搬迁项目 | 海宁市长安镇文海北路1030号6幢 | 浙江致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拟租用浙江新月家具有限公司空余厂房,搬迁原有设备,形成年产1500万台智能电子产品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本项目废气为分板粉尘、焊接废气、点胶废气和清洗、擦拭废气。分板粉尘在车间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点胶废气和清洗、擦拭废气密闭设备直连吸风管+集气罩收集进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20m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海宁紫薇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海宁市盐仓污水处理厂)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较高噪声设备安置在隔声房内,安装防振垫、消声器(罩)。建筑物通风换气设备采用低噪声轴流风机,进出风管采用软连接。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 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焊渣与生活垃圾一起环卫清运;不合格的电路板、电子元器件、废包装桶、废过滤器、清洗废液、废活性炭、擦拭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9日。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9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193; 传真:0573-87289193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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