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 2025 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的通知》(浙经信产数〔2025〕100 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 下达2025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5〕29号)和《省级2025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资金补助操作办法》(海经信〔2025〕28号)文件要求,涉及我市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2项,经核实,企业项目建设进度均已超过50%,符合预奖条件,拟奖励资金共170万元(具体奖励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3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联系电话:0573-87288731。 附件:省级2025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奖励资金公示清单(海宁市)
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22日
附件 省级2025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奖励资金公示清单(海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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