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机发〔2024〕10 号)文件精神,我市2025年第三批(政策衔接段)共有申请补贴的各类农业机械7台,涉及单位和农户3家,拟总补贴资金10.08万元,其中国债资金10.08万元。现对海宁市2025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申请对象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5日。如有异议,可向海宁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3-87635763(海宁市农业机械技术服务站)、0573-87288661(纪检组)。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