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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3/2025-93512 发文机关:国土空间规划科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6-10 10:10
所属栏目:规划编制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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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袁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布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等文件精神,袁花镇已组织编制完成《海宁市袁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于2024年12月31日经嘉兴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根据有关法律要求,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海宁市袁花镇行政辖区内全部国土空间,包括三个社区十四个行政村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至2035年,其中规划基期为2020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三、发展目标

2025年,锚固国土空间安全底线,持续优化农业、生态、城镇、乡村空间格局。紧抓金庸故居和产业平台建设机遇,完善公服设施配套,承接高端产业转移,推进乡村文旅和现代农业发展。

2035年,全面构筑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持续提振产业动力、提升人文实力、提效生态魅力,切实建成海宁市东部东部副中心主体之一,助力“生态宜居美镇、东部产业重镇、历史文化强镇”建设。

四、划定“三条控制线”

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划定不低于4.36万亩(29.04平方千米)的耕地和不低于4.09万亩(27.26平方千米)的永久基本农田。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80平方千米,主要海宁袁花镇山体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全划定城镇开发边界8.25平方千米(1.24万亩),严格城镇开发边界管控。

五、落实主体功能区定位

落实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对袁花镇的主体功能区定位明确袁花镇主体功能定位为城镇化潜力地区。

六、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结合域空间发展策略和国土空间保护利用趋势判断,强化域保护与开发整体协调,规划构建“一带一廊,两心多片”的国土空间格局。

七、明确规划用途分区

依据《浙江省国土空间用途分区与用地分类指南(修订试行)》,结合袁花镇的发展策略,落实规划用途分区,共划分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乡村发展区、城镇发展区和其他保护利用区,实现用途管制全域全要素覆盖。

八、公共服务体系

建立均衡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打造“一主、副、多节点”的公共中心体系,配置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持续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城镇型、乡村型两类社区生活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提高文化、教育、体育、医疗等设施的服务效率和水平,全面提高乡村宜居度和吸引力。

九、综合交通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指导下,借助独特区位优势,打破区域交通瓶颈,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水平、引领经济建设、服务民生为目的,构建“对外交通快速、对内交通畅通、内外衔接顺畅,节点功能突出”的袁花综合交通运输主骨架,以综合交通、智能交通、平安交通、绿色交通为特质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适度超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力争提前基本实现交通现代化。

十、基础设施和综合防灾

结合上位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建立供水、排水、信息网络和服务体系,推进环境卫生管理建设、天然气主要站场设施建设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防洪排涝、水源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农田水利配套等水利基础设施,推动能源供应低碳转型,积极构建低碳化能源体系。加强综合防灾规划体系建设,明确防洪排涝、抗震、消防、人防、防疫等防灾设施标准与措施。

十一、历史文化保护和风貌塑造

构建完善由“世界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街区、其他遗存(名村、传统村落等)、文保单位、历史建筑”等组成,物质遗存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结合的文化遗产保护新体系。规划构建“十字多点全域联动”的总体风貌框架,串联山、水、、田、湖、城等多样化景观,形成全域美丽的总体风貌格局,彰显宜居、宜业、宜乐的田园水乡品质小城市”的独特魅力。

、规划实施保障

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引导及管控内容,构建“约束性指标管理、空间控制线的边界管控”的刚性传导体系,指导专项规划的编制。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监督体系,执行“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定期评估制度,建立差异化绩效评价与考核制度。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或“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等管制方式。

 附件:330481010海宁市袁花镇规划文本.pdf

                     袁花图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