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5〕33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省政府民生实事农业农村相关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办发〔2025〕6号)和《海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海宁市青年入乡实践站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农发〔2025〕14号)等文件精神,“海宁古同香氛文化有限公司青年入乡实践站点”等12个站点入选2025年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建设青年入乡实践站点1000个”项目,现拟下拨12个浙江省青年入乡实践站点建设专项资金,每个站点中央资金补助3万元,共计36万元。现将浙江省青年入乡实践站点建设专项资金补助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8日至6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87635703(农业农村局科教科) 87292263(财政局农业科) 80782719(纪检组) 2025年6月18日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