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基《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82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实施2025年麦油规模种植保护补贴。 经审核:拟对全市516户规模麦油种植主体给予种植补贴预拨,拟预拨资金36243385.8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6月22日——6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海宁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7223594(市农作站)、87288661(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87292020(市财政局农业科)。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