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00298426、海国用(2013)第09878号
叶美仙、杜欣宏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
330481002031GB00001F00010044
海宁市海洲街道文宗南路98号汇银商务楼东楼四层
司法拍卖
2
浙(2019)海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018874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
抵押权
登记机构: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23日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海宁市海洲街道文宗南路98号汇银商务楼东楼四层)
发布时间:2025-06-23 11:21
信息来源: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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