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 你们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延续四位一体及垃圾分类补助政策的建议》已收悉。衷心感谢你们对海宁市城乡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你们的建议客观反映了当前基层在推进垃圾分类和“四位一体”长效保洁工作中面临的资金压力问题,为我们进一步完善政策提供了重要参考。经我局会同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2020年以来资金保障情况及政策成效 2020年我市出台《城乡环境卫生“四位一体”长效保洁财政补助办法》和《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资金补助办法》,累计兑现补助资金2.98亿元,有效发挥财政引导作用。政策实施以来,全市构建“两型一网”智慧管理模式,实现350个小区和168个村(农村社区)垃圾分类全覆盖,居民知晓率、参与率达100%,分类准确率超95%,并在全省考核中跃升至优秀等级。同时,“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推动城乡环卫设施升级,显著改善环境质量,助力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资金安排调整 近年来,全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土地市场回暖劲头不足,财政收入尤其是税收收入短期内缺少增长点。从支出看,民生刚性支出增长趋势没有改变,保障政府投资在建工程、维持社保基金平稳运行、加大实体经济扶持需求仍然较大,财政收支平衡面临考验。 2024年根据省、嘉兴最新的工作要求和海宁工作实际,我市进一步修订并完善了新一轮补助办法,出台《海宁市城乡环境卫生“四位一体”长效保洁财政补助办法》(海政办发〔2024〕15号)和《海宁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资金补助办法》(海政办发〔2024〕16号),资金采用因素法通过竞争方式分配,在延续四位一体和垃圾分类两项补助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财政补助的精准性、高效性。 2025年预算编制在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的前提下,要求健全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根据2025年我市财力情况,年初预算安排垃圾分类以奖代补经费和城乡四位一体保洁经费741万元,用于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补助清算和2024年环卫设施设备补助。2024年垃圾分类以奖代补经费和城乡四位一体保洁经费暂未安排,后续将根据经济形势和财政收入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预算安排,或在2026年预算安排时给予适当考虑。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多部门协作,结合当前我市实际,一方面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利用“两新”超长期国债申报契机,谋划一批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减轻基层资金压力。另一方面优化涉农资金整合,在涉农资金中预留一定比例用于农村环境提升,重点向垃圾分类和“四位一体”工作倾斜,通过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督促主管部门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进一步修订科学合理的垃圾分类和城乡四位一体工作考核标准,提高资金投入绩效,避免重复建设或低效投入。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希望你们今后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海宁市财政局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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