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海宁市卫生健康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经审核与讨论,现对验收完成的3个项目予以公示,项目验收结果见附件。各有关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自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11日(限工作日),以书面方式(个人以真实身份,单位加盖公章)向我局提出,我局将按规定对异议作出处置,并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 中医管理科:0573-87017359。 联系地址:海宁市钱江西路82号。 附件:海宁市卫生健康领域2025年第一批科技计划验收通过和结题项目清单 海宁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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