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浙江省谋划“大湾区”、“大花园”战略,海宁位于杭州都市区核心区内,杭州湾北侧,境内生态资源丰富,是长三角城市群中的重要节点,应抓住建设契机,全面融入区域发展格局,深度融入钱塘江走廊, 推动美丽城市、美丽城镇、美丽乡村、美丽田园交相辉映,融杭接沪,建设具有诗画江南韵味的“田园硖川、潮韵城乡”,打造杭州东部生态休闲大景区、后花园。 2022年,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中多次提到要完善“城市公园体系规划建设”,住建部发布的《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将“编制并有效实施公园体系规划”作为条件纳入到申报与复查考核工作中去。同年,省住建厅《浙江省城市园林绿化专项体检导则(试行)》,将编制公园体系规划作为体检综合评价内容之一。我市《海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已经批复、《海宁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已完成评审,作为专项规划的公园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也迫在眉睫,公园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已列入海宁市住建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编制过程 2024年初市住建局成立了以园林市政中心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的编制工作小组,4月完成规划编制服务采购,启动《海宁市中心城区公园体系规划(2024-2035)》编制工作;规划编制单位与编制工作小组经过多次讨论,8月完成规划初稿;2025年1月,规划编制单位又与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工作小组等经过多轮讨论会商后,充分收集各方意见建议,形成《海宁市中心城区公园体系规划(2024-2035)》(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1月21至2月7日向各部门征示意见,2025年1月25日至2月24日在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公众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16条,全部采纳,并修改形成《海宁市中心城区公园体系规划(2024-2035)》(评审稿);2025年3月20日,邀请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等多部门、各镇(街道)及专家组织召开了规划评审会,根据各部门及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在会上通过了社会风险评估;4月11日通过合法性审查;5月22日经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3期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2025年6月4日正式发文。 三、主要内容 1.规划总则。从规划背景、规划依据、规划范围、规划期限、规划对象、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几个方面阐述了本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中心城区公园现状概况。通过调查分析现状公园的情况,得出调查评估结论、总结现状公园绿地存在的主要问题。 3.规划目标与总体思路。通过与相关规划衔接,制定规划总目标,确定规划指标、制定规划策略、建立技术路线。 4.公园体系规划。根据生态优先和底线管控的原则,立足海宁市自然本底要素条件,结合城市空间布局及市委市政府发展战略,形成城市公园体系规划结构。 5.公园高质量发展策略。提出加强城园融合、提升生态功能等五大方面,通过营造“公园+场景”等18项举措引领公园高质量发展。 6.特色风貌规划。通过对城市风貌特色的分析,从“点、线、面”不同的景观层次入手,以公园为载体,打造“国际潮城·诗韵硖川”的城市名片。 7.配套技术规划。配套制定树种规划和防灾避险公园规划。 8.近期建设规划。制定近期规划目标,提出建设策略,选取建设思路与依据,确定近期建设计划,划定近期公园建设红线图。 9.建设实施与管理。从健全公园建设管理机制,加强公园用地管理,强化公园规划建设技术支撑等方面提出公园实施与管理的可行性方法,探索创新性措施。 10.规划实施保障。从加强组织保障、完善制度保障、加强资金保障、创新技术标准、创新实施机制、加强成交宣传等六方面提出了实施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