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3号)文件规定,根据施工总包单位的申请,经初审,现将下列单位申请工资保证金免缴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的,以下项目将予以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联系电话:0573-87220346 项目名称:浙江科洛工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车用梯系统、10万套智能脚踏板、10万套车顶架系统项目(1# 厂房、2# 厂房、3# 研发楼、4# 厂房、5# 厂房、6# 门卫、地下室) 施工单位:海宁新越建设有限公司 免缴理由:符合《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3号)第八条第(一)项规定; 公示期: 2025年6月5日— 2025 年 6月13日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