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辅助
索  引:001008004003013/2025-93493 发文机关: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6-09 14:25
所属栏目:不动产登记 访 问 量 :
进入老年模式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桑必飞、陈利妃)

桑必飞陈利妃保管不善,将浙(2019)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11041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桑必飞陈利妃

2025年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