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5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工业领域设备更新)示范项目计划实施名单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5〕98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 下达2025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5〕29号)和《海宁市2025年度省级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工业领域设备更新)示范项目资金补助操作办法》(海经信〔2025〕31号)文件要求,涉及我市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工业领域设备更新)示范项目3项,经核实,其中2个项目已开工实施,1个项目设备定购完成且投资完成过半,均符合预奖条件,拟奖励资金共268.6万元(具体奖励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联系电话:0573-87288747。
附件:省级2025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工业领域设备更新)示范项目奖励资金公示清单(海宁市)
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9日 附件 省级2025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工业领域设备更新)示范项目奖励资金公示清单(海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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