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辅助
索  引:001008004003018/2025-93500 发文机关: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6-09 15:52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科室:植土站
所属栏目:公告公示 访 问 量 :
进入老年模式
2024年度海宁市晚稻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拨付公示

为全力推进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和弃置问题,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海政发〔2022〕9号)、《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海政办发〔2024〕28号)和《海宁市农作物秸秆离田收集实施操作细则》(海农发〔2024〕32号)文件精神,我市对2024年秸秆收集工作继续实行财政补助。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对各镇(街道)上报的2024年晚稻秸秆离田面积进行了核查,核查确认:2024年晚稻秸秆离田面积76258.66亩,补助标准为40元/亩,共计补助资金3050346.4元,涉及长安、周王庙、盐官、斜桥、丁桥、袁花、黄湾、海昌、海洲、硖石、马桥11个镇街。现对海宁市2024年度晚稻秸秆离田收集拟补助资金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5年6月9日——2025年6月16日。如有异议,可向海宁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3-88221407(市植土站)、0573-87292020(市财政局农业科)、0573-80782719(纪检组)

附件:海宁市2024年度晚稻秸秆离田收集补助汇总表.doc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