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00372724、海国用(2015)第13670号
海宁市广弘房地产有限公司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
330481004038GB01032F00020172
海宁市马桥街道经都三路39号
司法拍卖
登记机构: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14日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海宁市马桥街道经都三路39号)
发布时间:2025-07-14 16:31
信息来源: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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