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于2025年5月6日对已过有效期限的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进行了注销前公示,现公示期限已满60天,仍未接到持有以下证件的法人(或自然人)的延续申请。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证件换证办法(试行)》(浙运【2012】63号)规定,以下证件已作注销,现进行公告(公告期15天)。 特此公告!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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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于2025年5月6日对已过有效期限的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进行了注销前公示,现公示期限已满60天,仍未接到持有以下证件的法人(或自然人)的延续申请。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证件换证办法(试行)》(浙运【2012】63号)规定,以下证件已作注销,现进行公告(公告期15天)。 特此公告!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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