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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20/2025-94596 发文机关: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7-16 14:44
责任部门: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责任科室:市场管理科
所属栏目:公告公示 访 问 量 :
进入老年模式
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

根据《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称:海宁市四禾网吧(个人独资) 

         址:海宁市长安镇新天地公馆12幢301室、302室、303室、304室、305室、7幢372室、373室、374室

     型:个人独资企业 

     围:互联网上网服务

法定代表人姓名:顾云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海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5716日至20257月29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 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话:0573-87288443

受理人姓名:俞杰 

     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行政中心20320室 

     编:314400

 

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7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