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促进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海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于2025年8月1日起,正式启用警用摩托车车载交通违法取证设备(即“智慧铁骑违法抓拍设备”),对海宁市辖区内车辆违停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 本设备启用后将对以下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1.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2.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海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