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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4003047/2025-94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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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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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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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海宁市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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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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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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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宁烟公[2025]第319号
时间:2025-07-21
10:19
来源:市烟草专卖局
浏览次数:
海宁市烟草专卖局
公 告
宁烟公[2025]第319号
2025年7月19日,我局在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联合路631号8弄查获卷烟,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海宁市烟草专卖局(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海州西路216号,联系人:蔡先生,联系电话:0573-87079035)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品种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品种规格 | 单位 | 数量 | |
云烟(紫) | 条 | 200 | / | / | / | |
共计:(品种)1个 | 总计:(数量)200 条 | |||||
备注 |
特此公告。
海宁市烟草专卖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