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1008004003014/2025-9480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2025-07-25

  • 发文机关: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5-07-25

  • 体裁分类:

    公示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浙江迦南肿瘤医院有限公司177Lu核素治疗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5-07-25 10:32 来源: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浏览次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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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迦南肿瘤医院有限公司177Lu核素治疗项目

海宁市丁桥镇海宁大道西侧 浙江迦南肿瘤医院有限公司后勤楼一楼

浙江迦南肿瘤医院有限公司

医院拟在后勤楼(地上2层,无地下层)一楼规划被服清洗区和后勤库房区新建177Lu核素治疗场所,拟在177Lu核素治疗场所建设3间177Lu核素病房、1间给药间、1间储源室、2间废物间、1间分装注射室、1间卫生通过间及其配套用房,使用177Lu核素进行肿瘤治疗。177Lu核素治疗场所177Lu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2.22×109Bq,为一个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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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本项目辐射工作场所墙体主要采用实心砖并刷涂硫酸钡防护涂料,部分墙体采用实心砖砌筑,各防护门均采用铅防护门,观察窗为铅玻璃.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分区管理,划分为监督区和控制区,控制区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限制无关人员进入。建设单位制定拟制定针对性的操作规程,职业人员工作时穿戴铅衣、铅围脖,佩戴防护眼镜等辐射防护用品。为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了个人剂量计,并配备了个人剂量报警仪,场所配备X-γ辐射监测仪、表面污染监测仪等;定期对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监护。在落实以上辐射安全措施后,177Lu核素治疗场所辐射安全措施能够满足辐射安全防护的要求。177Lu核素治疗场所分装注射室拟配备专用手套箱、放射药物专用注射窗;177Lu核素治疗场所工作场所拟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识、工作状态指示灯、对讲及监控设施;设置有满足要求的衰变池组、放射性固体废物收集铅废物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728日至20258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5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023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