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统一划定食品摊贩合规经营场所,规范食品摊贩经营行为,强化食品安全,进一步满足群众日常饮食需求、促进灵活就业、活跃经济,实现城市管理与民生需求的和谐统一。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划定海宁银泰城步行街部分区域为设摊区,特起草本《公告(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现公布全文,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8月3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1、通过信函方式提出意见:请寄到海宁市海洲街道办事处(地址:海宁市南苑路402号,邮编:314400),并在信封上注明“《海宁银泰城步行街夜经济设摊区经营事项的公告》反馈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提出意见:0573 - 89268023 3、通过电子邮件提出意见:630700447@qq.com 附件: 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洲街道办事处 2025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