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1008004003013/2025-9431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海征预告〔2025〕135号

  • 成文日期:

    2025-06-20

  • 发文机关:

    海宁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5-06-20

  • 体裁分类:

    公告

  • 主题分类:

    土地

征收土地预公告 海征预告〔2025〕135号
时间:2025-07-05 17:38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因实施许村镇品秀路南侧、锦弘路西侧二类工业用地项目(许村2562),拟征收海宁市许村镇前进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海宁市许村镇前进村龙河组、瑞丰组,规划用地面积0.659800公顷,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面积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详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红线图(或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海宁市人民政府指定许村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的镇(街道)、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张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红线图(或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图)

海宁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0日

许村2562红线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