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统一划定食品摊贩合规经营场所,规范食品摊贩经营行为,强化食品安全,保障市容整洁有序,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决定将银泰城步行街部分区域指定为设摊区,结合目前具体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营区域 经由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洲街道办事处明确,确定海宁银泰城步行街部分区域为设摊区。 二、经营时间 18:00—次日03:00 三、经营管理 设摊管理由该区块物业公司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负责日常管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根据法律职责,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洲街道办事处 2025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