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海宁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5:21 来源:海宁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海宁市应急管理局继续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的全面公开。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务公开深化策略,强化数字化转型的引领作用和标准化建设的提升功能,致力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在这一年里,我局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持续更新并公布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的信息;及时发布财政预算与决算详情;并且按照最新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与公示。通过这些措施,我们保证了各类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

截至2024年底,我局共发布了超过320条信息,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的信息数量达到了83条以上,相较于上一年度保持了稳定增长。这不仅体现了我们在信息公开工作上的不懈努力,也反映了我们对提升服务质量和社会治理效能的坚定承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24年度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不断强化日常管理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并设立了专门的岗位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事务。办公室统筹负责这一过程,确保所有公开的信息均合法、准确且合理,同时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与规范。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截至2024年底,我局在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构建了涵盖11个主要类别的栏目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机构概况、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其他事项、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以及基层量化专题等。这些栏目的设立旨在提供全面而详尽的信息服务,以满足公众的需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秉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致力于透明度的提升。我们及时主动地发布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会议、活动和动态信息,以便社会各界能够更好地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此外,定期进行工作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并落实改进措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同时促进公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有效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7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2024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中,我局发现了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全面性有待提升:部分应当公开的信息存在遗漏,未能做到全面覆盖,导致信息公布不够完整。

2.时效性不足:在信息更新的及时性上有所欠缺,未能确保所有相关信息都能第一时间对外发布,影响了公众获取最新资讯的速度。

(二)改进措施。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努力提高各部门的参与意识、强化时间管理以及完善内部审核机制,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性和透明度。以满足社会各界对于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期望。同时,我们也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到应急管理事务中来,共同促进我市应急管理事业的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海宁市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文件精神,根据省、嘉兴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已落实完成本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各项工作。

(二)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宁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