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海宁市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5:36 来源:海宁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履职,积极推进信息公开与司法行政工作相融合相促进。全年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24条,覆盖重大行政决策实施、人民陪审员选任、“法律明白人”地方技术性规范制定等重点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市司法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条,按期完成答复3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政务公开工作专班,局办公室统筹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做好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按时发布计划总结、财务信息、人事信息、政策信息等信息11条,发布法治政府建设年报、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行政执法统计年报、行政复议文书公开等公示公告24条,对今年实施的重大行政决策“制定海宁市法治审查员培育机制”,规范落实预公开意见征集、意见反馈和采纳意见公告等流程要求,切实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四)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做好门户网站市司法局页面和基层“两化”平台公共法律服务模块的更新维护,落实专人管理,细化发布机制。对局下属事业单位市合法性审查中心的微信新媒体账号“法治海宁”参照政务公开信息“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要求,规范开展运营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专班人员调整及培训,统筹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布监督和申诉途径,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24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相关领域投诉举报或信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的协同上还有欠缺,在公共服务等领域内容发布的可读性、精细度还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业务协作,提升基层“两化”平台及公共服务等板块的政府信息制作水平和更新频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4年,市司法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部署,已完成本年度海宁市政务公开要点各项工作。

2.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度市司法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3.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宁市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