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海宁市丁桥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4:47 来源:海宁市丁桥镇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丁桥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57条,发布其他政策文件3份,发布政策解读3次,内容涵盖机构概况、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公共服务、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党政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及时更新,动态调整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坚持以“利民”、“惠民”、“便民”为出发点,以政务公开门户网站为基础阵地,“海宁丁桥”微信公众号为依托,全领域发布政务信息,全方位解读最新政策,全链条畅通政民互动,不断以公开促进服务,以服务强化公开,着实打造政务公开新亮点。

(五)监督保障情况。制定并发布《海宁市丁桥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各类信息发布前严格按照上级各项要求各内部管理制度开展审查。坚持“先筛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依法公开,依法保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公开专栏的更新频率不高,信息发布质量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做好信息集中发布工作。二是着力提升公开力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切实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与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丁桥镇人民政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文件精神,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已完成本年度海宁市政务公开要点各项工作。

(二)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丁桥镇人民政府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宁市丁桥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