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30481MB19704715/2026-9580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2026-04-30

  • 发布机构: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 组配分类:

    政务活动

海宁探索建立“环境有价损害赔偿”全链条监管机制
发布时间:2026-04-30 17:06 来源: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浏览次数:

近年来,海宁市以改革为牵引,构建“调查-磋商-修复”全流程管理体,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闭环落实,相关做法入选省委改革办竞跑者。截至2026年4月全市办结各领域各要素案件80件,赔偿金额1370余万元,获评生态环境部典型案例1个、省级案例3个,数量均居嘉兴第一。

一是打造快速响应体系,筑牢案件办理基础。实行“一案双查”,以环保督察、环境违法等为重点,建立线索动态排查机制,延伸覆盖野生动物、绿地、渔业等领域,近两年筛查线索400余条、处置有效线索60余条。规范调查流程,明确19个核心要素与11项材料清单,推动办案效率提升30%以上。落实“一案一审”,建立案件审查会议制度,针对疑难案件,通过审查会议专项审议、邀请专家参与等方式高效研判,累计召开审查会16次、出具赔偿意见书37份。

二是优化协同处置流程,凝聚共治共管合力。出台《海宁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配套工作方案,从九大维度构建规范赔偿体系,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难题。建立联席会商机制,召开联席会议7次,办结废水渗坑排放、重金属超标纳管等重难点案件5件。强化司法联动,完善与法院、检察院协作机制,检察机关支持磋商7起,成功办结嘉兴市首例磋商终止后诉讼追偿案件。

三是构建多元修复模式,推动生态复原增效。优化损害评估,简单案件委托专家评估,复杂案件开展专业鉴定,精准制定修复方案。创新灵活修复,设立嘉兴首个生态司法修复基地,推行补种复绿、增殖放流等替代修复6次。坚持应急减损,突发环境事件同步启动处置与赔偿调查,快速控污降损,最大限度降低生态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