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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1MB1664132G/2025-9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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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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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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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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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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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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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关于开展2025年度生猪良种补贴工作的公告
时间:2025-08-12
15:58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度生猪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浙牧发〔2025〕13号)文件精神,我市被列入2025年度生猪良种补贴实施县名单,具体补贴申报要求如下:
一、补贴要求
(一)补贴对象。设计年出栏100头以上、购买使用良种猪精液实施人工授精的生猪养殖场(户)。
(二)补贴标准。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2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最高20元的标准,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额不超过80元。
(三)补贴品种。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的生猪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和引入品种。
(四)补贴期间。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二、资料要求
生猪养殖场(户)申请良种补贴,应当提供如下材料:
(一)海宁市生猪良种补贴申请表(附件1);
(二)供精站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供精种公猪系谱和销售发票;
三、申报要求
生猪养殖场(户)于2025年9月5日前按要求将经所属镇(街道)审核过后的《海宁市生猪良种补贴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海宁市畜牧兽医站。由海宁市畜牧兽医站联合海宁市财政局农业科对主体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