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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1MB1664132G/2025-9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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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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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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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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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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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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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关于下达海宁市第五批省级未来乡村建设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5-08-26
08:56
来源: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未来乡村项目相关建设质量,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开展未来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2〕4号)、《嘉兴市全域未来乡村建设推进与评价办法(试行)》(嘉农发〔2022〕32号)、《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海宁市全域未来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海政办发〔2023〕4号)的文件精神,经村申报,镇街道审核,市级部门联审,局务会议审议等程序,现公布全市第五批省级未来乡村建设项目建设情况,具体详见附件。
各建设村要围绕省级、嘉兴市级未来乡村建设要求,按照《海宁市未来乡村项目实施细则(试行)》规范有序推进项目建设,按时保质完成计划任务。项目原则上应按本文件规定范围实施,涉及项目变更应根据《海宁市村级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变更审批手续,如遇重大变更,项目单位应当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镇街审核同意,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会商同意。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和监管,确保项目建成并发挥效益。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海宁市财政局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