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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001008004003001/2007-41064 发文机关: 市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07-10-09
所属栏目: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文字号: 海政办发〔2007〕224号
访 问 量 : 发布时间: 2007-10-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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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秋冬是候鸟集中回迁的季节,我市地处东亚及澳大利亚候鸟迁徙路线的中间环节,黄湾及周边地区是鸟类栖息的重要区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切实加强野生候鸟保护管理,有效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现就加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法制意识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是一项社会性公益工作,离不开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把宣传教育、树立健康文明的饮食观念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多种形式,开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农民信箱等媒介作用,切实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发布公益广告、设立永久性宣传牌、展出宣传图板、张贴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向群众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等,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公众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意识,增强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自觉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从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加强生态建设和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一认识思想,落实工作措施。各有关镇(街道)要继续与村、村与组签订“陆生野生动物保护责任状”,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村、组,落实到户,落实到人。各有关镇(街道)要组织人员对村民开展说服教育工作,及时制止村民上山张网、捕杀、贩卖陆生野生动物等行为;及时组建专业队伍,开展捕鸟网具的清除收缴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海政办发〔2006〕172号文件要求,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切实把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市农经(林业)、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击性专项打击与经常性监管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要加强重点分布区、乱捕滥猎高发区的巡护检查力度,严格行政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捕杀贩卖候鸟的违法行为,做到查处一起,严惩一起,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进一步健全群众监督机制,鼓励群众对违法猎捕、贩卖、经营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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