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辅助
索  引: 001008004003001/2007-41055 发文机关: 市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07-09-25
所属栏目: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文字号: 海政办发〔2007〕215号
访 问 量 : 发布时间: 2007-09-25 00:00
进入老年模式
关于做好第二轮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轮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07]36号)精神,我市继续与缙云县建立教育对口支援关系。为确保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做好第二轮教育对口支援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和谐发展为引领,以内涵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做好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帮助缙云县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缙云县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全面提高。
  二、教育对口支援基本形式
  (一)继续建立我市与缙云县对口支援关系,促进缙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继续建立我市和缙云县校对校的对口支援关系。选择我市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较高的学校(3所普通高中、1所职业高中、3所初中、11所小学、1所教师进修学校和1所幼儿园)与缙云县等量学校结成帮扶对子,签订对口支援协议,进行对口支援。对口支援重点面向缙云县农村中小学。
  三、教育对口支援主要内容
  从2007年起至2010年,重点在资金、师资和教育设备等方面帮助缙云地区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一)开展教师培训
  1、开展名师结对。充分利用我市名师资源,采用“研训一体化”培训模式,通过“传、帮、带”等有效手段,为缙云县农村学校培养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每年至少安排18名优秀教师(普通高中3名、职业高中专业课1名、初中3名、小学11名),按1:2比例对应联系缙云县18所学校的36名教师,以师带徒,进行结对帮扶培训。
  2、开展集中培训。依托两地教师进修学校,采取我市为缙云县培训教师或派出名优教师参与缙云县教师培训工作等方式,帮助缙云县提高教师整体水平。根据缙云县教育实际需要,我市每年为缙云县举办一期骨干教师培训班。同时,通过不定期开展研讨会、教研活动等互访活动,加强沟通和交流,共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在我市开展培训时,不收取培训费用,缙云县参训教师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我市承担;在缙云开展培训时,我市派出教师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我市承担。市财政每年要安排相应的培训活动经费,确保完成教师培训任务。
  (二)改善办学条件
  2007年至2010年,市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的专项经费支援缙云教育基本建设。同时,要多渠道筹措资金,通过支援改造危房和破旧校舍、修建体育场地、赠送图书资料和教学仪器设备等方式,帮助缙云县改善办学条件。
  (三)资助贫困学生
  开展“手拉手、结对子”活动,通过向缙云受援学校贫困学生捐赠图书、学习用品和衣物被褥等形式,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积极组织我市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的企业、社会各界人士参与与缙云贫困学生的结对帮扶工作。加强预备劳动力培训方面的联系与协作,有重点地为贫困学生开拓就业门路。
  (四)开展支教工作
  每年选派2-4名优秀骨干教师到缙云对口学校支教,为期一年。每年选派1-2名学校后备干部到缙云挂职锻炼,为期一年。支教和挂职人员支教期间仍享受派出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支教期间每月补助500元;支教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由派出单位报销;上述所需各项经费由市财政安排。支教人员支教期间的日常管理由支援学校和受援学校双重管理,以受援学校管理为主。支教人员在支教期间的工作表现情况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圆满完成支教任务的教师,可提前一年申报高级教师职务。
  (五)接受任教、挂职锻炼
  接受缙云县教师或学校管理人员来我市学校任教或挂职锻炼,缙云县受援学校每年确定1-2名教师或管理人员,到我市对口学校任教或挂职锻炼。任教或挂职的期限一般为一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第二轮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意义重大,有关部门和支援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完善措施,落实经费。教育部门和各支援学校要按照市政府要求,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优势,完善各项任务和措施,切实抓好教育对口支援工作。财政部门要保障每年教育对口经费的落实到位,确保支援任务的完成。
  (三)加强督查,表彰先进。教育部门要定期检查各校对口支援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出现的问题要妥善解决。同时,要将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情况每年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和省教育厅。对在对口支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将给予表彰奖励。

  附件:我市与缙云县第二轮结对学校名单
 

序号

学   校

结对学校

1

海宁市高级中学

缙云中学

2

海宁市第一中学

缙云二中

3

海宁宏达高级中学

缙云县盘溪中学

4

海宁市职业高级中学

缙云县工艺美校

5

海宁市南苑中学

缙云县壶滨初中

6

海宁市实验初中

缙云县东渡初中

7

海宁市第一初级中学

缙云县实验中学

8

海宁市实验小学

缙云县实验小学

9

海宁市紫微小学

缙云县紫薇小学

10

海宁市南苑小学

缙云县实验二小

11

海宁市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

缙云县长坑小学

12

海宁市桃园小学

缙云县新建小学

13

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浙江宏达学校

缙云县大洋学校

14

海宁市长安镇中心小学

缙云县胪膛小学

15

海宁市斜桥镇中心小学

缙云县碧川小学

16

海宁市海洲小学

缙云县舒洪小学

17

海宁市双山实验学校

缙云县仙都小学

18

海宁市马桥中心小学

缙云县七里小学

19

海宁市教师进修学校

缙云县教师进修学校

20

海宁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

缙云县机关幼儿园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版权保护 | 隐私安全 |
主办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浙ICP备14012341号 浙公网安备 33048102000515号 网站标识码:3304810001
建议IE7.0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