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否定报备”是指局机关各职能科室对受理的各类申请审批报件进行审查,认为申请的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决定不予办理的报件实行备案。 二、否定报备的范围: 1、凡对服务对象申请办理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否定时,必须实行报备。 2、其它否定须报备的。 三、对不能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员应填写《否定报备情况表》,说明其基本情况,否定依据,经科长审核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并告知申请单位或申请人,耐心做好解释工作。被否定的对象对否定不服的,可在一个月内向本局或直接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诉。 四、违规处理 承办人对不能办理而未履行否定报备手椟的,或否定不当的,给予批评或诫勉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