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辅助
索  引:001008004003031/2009-46022 发文机关:盐官观潮景区管委会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09-01-02 00:00
责任部门:盐官观潮景区管委会  责任科室:盐官观潮景区管委会办公室
所属栏目:其他信息 访 问 量 :
进入老年模式
盐官观潮景区被命名为第三批浙江省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

海宁盐官观潮景区管理委员会接到了浙江省生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环保局联合发文通知,盐官观潮景区成功入选第三批浙江省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单位,成为海宁市唯一入选的一个景区。

盐官观潮景区是浙江省首批十五个历史文化名镇之一,从2005年开始,连续几年来被国家旅游局评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世界旅游合作组织授予“中国最具吸引力的地方”;省旅游局授予“浙江省最值得去的五十个景区”之一和浙江旅游十个“金名片”景区之一;并将着手准备开展ISO14000体系认证工作。

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中,景区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全面开展各项创建工作,并与浙江财经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等暑期环保小分队联合举办“保护母亲河、毅行钱塘江”等环保系列教育活动,向公众特别是青少年提供了一个直观、形象、特色、多功能的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场所,以一个“绿色景区”展现在游客面前。经各地组织申报推荐、资料审查、现场考察、专家评审和媒体公示等程序,对盐官观潮景区管委会的创建工作给予了肯定,并一致通过。这次成功入选标志着景区已经拥有自己的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对充分发挥教育、示范和辐射作用有了一个平台,为今后景区人民的生态环境教育提供了一个好去处。

盐官观潮景区管委会办公室

2009年1月2日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版权保护 | 隐私安全 |
主办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浙ICP备14012341号 浙公网安备 33048102000515号 网站标识码:3304810001
建议IE7.0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