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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5/2009-45033 发文机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09-03-09 00:00
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所属栏目:重要报告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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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市规划建设工作情况和2009年工作要点

一、2008年工作情况

2008年全市规划建设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宜居创业新市目标,着重突出城乡发展抓统筹、关注民生抓保障、行业发展抓规范、城建项目抓推进、机制体制抓创新五个重点,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克难攻坚,扎实工作,顺利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着眼于规划的统筹指导作用,完善城乡规划体系。

在编制完成《海宁市发展概念规划》、《海宁市域总体规划》、《海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等一系列重要规划,城市规划体系基本完善的基础上,规划工作重点转向详细规划编制和城市设计。城乡规划局(二级事业局)挂牌成立,配合国土局编制完成两规衔接报告(初稿),规划龙头作用进一步突出。编制完成《海宁市环东西山区块规划及城市设计》、《海宁大道控制规划》、《市政府西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海宁市区局部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方案和城市设计,为下步开发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特别是通过海宁市环东西山区块规划建设情况的报告,向市人大常委会全面汇报了环东西山区块规划方案及下一步建设打算,受到了与会领导的高度肯定,进一步赢得了市人大和社会各界对城市建设的理解支持。完成今年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市区经营性用地的出让计划。

鼓励、支持各镇加快镇区开发建设,指导各镇、开发区编制、梳理、修订总体规划,其中黄湾、丁桥、周王庙、盐官、许村、袁花镇、长安镇城镇总体规划修编完成,斜桥镇城镇总体规划正在修编中。《连杭经济区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会审稿。《海宁市经济开发区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盐官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等规划已经评审。其他各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正有序开展,已完成控规编制区块面积15.13平方公里。完成海宁市区域1∶500全数字化地形图测绘12平方公里,道路放样长度合计35公里,建筑放样面积合计100万平方米。

(二)着眼于完善城市功能,建成40平方公里城市道路框架。

1、积极拓展城市建设新框架,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坚持以新区拓展为主,进一步拉大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完成水月亭路东延、海青桥、塘南路东延、文宗路中段、文新路、海昌路南延Ⅰ标、Ⅱ标段,环西一路南延Ⅰ标、Ⅱ标段,钱江路西延等9项重点路桥建设项目,建成40平方公里城市道路框架。

2、大力实施旧城改造工程,彰显城市自然人文特色。进一步加快城镇安置房、城郊安置房建设,切实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完成安置房主体工程建筑面积70.3万平方米,完成年初计划的102.6%,其中已竣工房屋50.5万平方米。加快启动环东西山开发建设,正式启动南关厢历史街区整修工程,集中体现海宁的城市自然特色和历史文化特色。

3、积极推进城市规划区内统一征迁,为“创业创新”提供良好载体。制订实施2008年度海宁市城镇房屋拆迁计划,发放拆迁许可证5份,涉及拆迁面积125527.89平方米,拆迁户数568户。截止到12月底,硖石、海洲两个街道完成拆迁21.03万平方米,完成农村拆迁计划的118.8%,通过征迁,收储土地约3000亩。大力实施城镇拆迁,加快环东西山区块拆迁进度。基本完成环东山区块一期拆迁(除肿瘤医院外),完成拆迁17.1万平方米,完成城镇拆迁计划的100.7%。

(三)着眼于居民居住条件改善,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制定公布海宁市2008、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和海宁市2008—2012年市区住房建设规划。制订出台《海宁市加快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施方案》、《海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海宁市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房保障管理办法》。多形式、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日趋完善。145户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目前正在对申请户进行调查,春节前完成配租。改造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143户。8000平方米廉租房建设已启动,目前正在编制项目建议书,规划红线已划定,同时在进行项目方案设计。风和丽苑二期东区块的160套廉租房土建竣工,进入配套施工阶段。35000平方米风和丽苑经济适用房建设目前大部分单体基本完成。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制定和完善了相应登记规则,建立了不动产登记簿制度。做好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工作,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38份,发证面积82.7万平方米。加强物业行业管理,以行业管理为主,以物业管理协会为辅,加强监督管理,逐步理顺关系。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支取、个贷,制订实施《海宁市受托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和扩覆工作考核奖励试行办法》。

(四)着眼于建筑业跨越式发展,规范建筑业市场秩序。

建筑业依托《加快海宁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优化结构、拓展市场,实现产值73亿元,其中市外产值6.6亿元,占全部产值的9%,2008年建筑业上缴税金达2.28亿元, 占地方税收收入的14.8%左右,实现历史性突破,已逐步确立为全市支柱型行业。

1、积极扶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和部分建筑业企业负责人,前往建筑业强市上虞进行学习考察,找差距,学先进,积极帮助企业提资质上等级,鼓励企业做强做大。今年共有2家企业获国家专业承包一级资质,6家企业(或增项)获国家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有4家企业申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1级资质,其中1家已获建设部通过,2家待定,已经上报补充材料。

2、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制订《海宁市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邀请人大及有关单位领导参与在建工程的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各方主体严格按法定建设程序办事。建立和完善预防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有效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上访39起,涉及1450人次,涉及农民工工资金额497万多元,全部得到圆满解决。

3、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安全生产月”、“平安工地”创建等活动,做好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工作,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监管,努力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加强质量监督管理,规范质量监督备案手续管理,全年质监工程857个,已竣工验收658个,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有6项工程获得嘉兴市“南湖杯”优质工程奖,10项工程获得嘉兴市“南湖杯”优质工程结构奖,1项工程获得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组织举办了2008年建设系统突发事故应急演练,建筑、燃气等行业8家企业参与应急演练,应突水平明显提高。

4、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引导企业实施建筑节能50%标准,积极推广建筑节能管理65%标准示范项目和更低能耗建筑示范。申报嘉兴市建筑节能示范项目4项,建筑面积22.35万平方米。完成海宁市供电局电力大厦建筑节能改造。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率达100%,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率基本覆盖。全省建筑与太阳能一体化应用经验交流会在海宁召开,太阳能推广与利用工作经验在会上得到省建设厅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五)着眼于居民生活质量提升,规范市政公用事业管理。

1、环保设施建设进展顺利。完成全市8个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共铺设管网152公里,建设泵站34座,10月份已全部投入运行。丁桥污水处理厂和盐仓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改造项目有序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部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海宁垃圾焚烧热电厂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2、燃气管理工作全省领先。根据“十小行业”工作统一部署,全面加强瓶装液化气行业管理,全省小液化气整治与规范工作现场会在海宁召开,我市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得到省建设厅的高度肯定,钢瓶产权转换经验在会上推广。进一步完善燃气专项规划编制,农发区《天然气管网规划》已通过评审,全市的《天然气利用规划》和《瓶装燃气布点规划》编制工作有序开展。

3、城乡供水一体化基本实现。积极推进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发展,全市二级供水管网工程全面完工,新建二级供水管网150多公里,地面水基本接通全市各镇、村水厂,实现地面水全覆盖。会同卫生监督所对全市供水企业进行水质检查2次,参加由环保局组织的对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企业监督联合检查3次,组织人大、政协、发改局等部门对长山河、泰山港水源开展调查1次。确保水源水质安全。

4、园林绿化管理得到加强。成立了园林管理局,为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行业管理,提高城市绿化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积极参与城市各类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会审,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审批执法工作,强化绿化养护监督管理,保证城市绿化绿地指标的执行和城市绿地景观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市区绿地率达35.41%,绿地覆盖率达41.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28平方米。

二、2009年工作要点

2009年全市建设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比学赶超”、推进创业创新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理顺各种关系,提升服务能力,加强行业管理,以争创一流队伍为抓手,求真务实,奋力拼搏,全面做好各项建设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加强规划管理,发挥规划龙头作用。

1、进一步理顺规划管理体制,提高规划管理效能。以城乡规划局的成立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体制,完善内部管理,处理好与各重点发展平台、各镇的关系,通过规划引领和体制创新,进一步提升规划服务经济、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水平。继续开展阳光规划活动,提高城市规划工作透明度,维护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城市规划工作更加科学、民主、公正、高效。出台《海宁市市区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细则 》和《地下空间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建设单位的建设行为,制止违章建设,提升城市形象。

2、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统筹指导全市规划建设。开展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海昌路景观控制规划、高速公路主要入城口景观规划、城市色彩专题研究、洛塘河市河两岸景观设计、市区亮化工程设计,市区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市区地下空间利用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设计。完成市域中小企业园区布点课题研究。按照中央相关精神和我市两分两换试点工作要求,加强指导各镇、开发区编制完善并有效落实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村庄规划。开展市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逐步建立城市规划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做好环东西山区块5.1平方公里分期、分区块建设规划。

3、进一步强化勘察设计和测绘行业管理。组织勘察设计行业检查,规范勘察设计市场,提升勘察设计成果水平。完成测量标志保护管理试点工作,确保通过省测绘局检查验收。

(二)加大有效投入,推进重点区域开发建设。

1、全面推进中等城市建设。完成海昌路南延、环西一路联合路至城南大道、联合路西延到环西一路等工程,开工建设城南大道东延至新08省道等道路,进一步拉大城市框架,完善路网结构。加快推进城南中央商务区、皮革总部商务区开发,启动新金融中心、企业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区块建设,着力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继续大力度推进环东西山区域旧城改造拆迁,加快实施已拆迁区域公共设施和景观工程建设,完成东山主入口、西山东坡改造,贯通林荫大道,基本完成南关厢历史街区整修工程。

2、加快拆迁安置房建设。确保年内新开工建设55万平方米,竣工35万平方米,推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公寓房安置政策,积极探索农村公寓房安置新政策。完成万方经编区块(二期)、群利区块环东山开发安置房主体工程;配合街道做好伊桥区块、双凤村区块、新海高拆迁区块安置房建设工作;启动建设海皇大厦东侧区块(二期)、硖北、海宁丝厂安置房工程。

3、加强拆迁许可管理。依法规范拆迁许可行为,对重点拆迁项目继续做好拆迁过程中的行政协调和裁决等工作,对部分无理阻挠拆迁工作的行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为城市征迁提供行政上的帮助。确保原海宁丝厂区块、硖北区块、环东山二三期、西山东坡拆迁工作基本完成。

(三)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建筑业跨越式发展。

1、推动建筑业改革与发展。修订完善《加快海宁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建立健全建筑业人力资源培养、激励和管理机制。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开拓市外建筑市场,2009年建筑业产值力争80亿元,市外产值比重达到15%,培育1-2个省级市场。引导企业加强管理,树立品牌意识,建立适应企业发展的管理体制和机制。

2、加强招投标管理。积极探索、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加强对资格预审及招投标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大对串标、假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逐步淘汰一批不规范的代理机构,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3、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坚持以人为本,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全面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开展建筑工地质量与安全在线监控试点,探索建立实时监控办法,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4、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项目法人、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各司其职的质量保证体系,重点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经济适用房、安置房及商品住宅的监督检查,坚持定期质量巡查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规范建筑市场质量行为。积极贯彻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法,维护住户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企业质量意识,提高我市工程质量建设的水平,确保建设工程结构、功能、环境综合质量达标。抓好从业人员的质量培训工作,落实好海宁市欣业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易地迁建工程建设,扩大检测项目范围,规范检测工作,提升检测的权威。

5、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持续发展。以居住建筑和政府投入的示范性公共建筑为突破口,带动其他建筑的节能工作。大力推进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建设,加大建筑节能材料和技术的推广应用和研发工作,继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探索实施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和管理工作。

(四)加大保障力度,促进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1、完善住房保障政策,落实住房保障任务。贯彻落实《海宁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海宁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加快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配售配租工作。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扩大公积金的覆盖面。落实上级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要求,继续抓好2008年8000平方米廉租房续建工程,力争取主体工程结顶,启动再建廉租房8000平方米,完成2009年住房保障年度目标任务及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200户,健全多形式、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

2、加强房地产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制订出台海宁市房地产业扶持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尽快完善登记规则,健全不动产登记簿,逐步实施完善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加快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的开发与实施,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的透明度。建立二手房交易市场,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监管和商品房预售工作,规范房地产交易、房地产中介等市场行为,使房地产交易市场动起来、活起来。推进业主委员会制度的建立,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运作,出台《海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加大物业维修基金的归集和管理,实行按户设帐。编制《海宁白蚁防治专项规划》,通过《海宁白蚁防治专项规划》控制水源、农保区包括周边控制区的有毒药物的喷洒,实施物理、生物等等其他的灭治方法。

(五)加大科技投入,着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1、认真抓好数字城管建设。完成“数字城管”一期建设,通过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快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科学规范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2、扎实推动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制定实施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方案,分解落实创建任务,实现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的目标。完成南漾垃圾场绿化工程,启动洛塘河两岸滨河绿地改造,完成一期工程;完成西山紫薇阁整修工程;启动劳动与社会保障局配套社会公共停车场、由拳路机非隔离带及节点绿化改造工程。提升道路绿化、公园绿地、游园景区档次,美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

3、切实加强市政公用行业管理。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工程安全质量。推行各镇瓶装液化气电话预约配送服务,完善瓶装液化气的供应布点,规范燃气行业管理。积极申请建立饮用水检测实验室,加强水质监管。开展排水许可工作,加强对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配套设施审核、检查、验收的监管力度。

(六)狠抓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城建队伍素质。

1、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各种关系的理顺,逐步建立职权明晰,分工合理,责任落实的管理体制。理顺与城投集团、城管执法局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城市建设规划与执行、城市管理与执法的关系,以城投集团为依托,加快城市建设进程,以数字城管建设为契机,建立大城管格局。合理调整下属各事业单位的职能设置及人员编制,对能以市场化运作的一些管理职能推向市场。以组建行政审批科为契机,进一步整合行政审批职能,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参照其他县市的做法,成立综合执法队伍,统一办理建设系统的行政处罚案件,提高执法质量。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贯彻落实《2008—2012年海宁市建设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方案》,完善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建设一支廉洁高效的城建队伍。

3、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组织创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和人才引进工作,为建设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层层落实执法责任,推进依法行政。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电子监察系统、自由裁量权制度,强化执法监督。

4、完善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方法、考核导向和奖惩机制,真正让想干事者有机会,能干事者有舞台,干成事者有地位,在全局形成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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