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5日13时21分,长安派出所接指挥中心指令长安泰山村高速铁路工地1号钢筋厂有人要自杀。接警后,长安派出所教导员吴剑申同志立即带领值班人员赶往事发现场。 到达现场后,发现在高达32米处的塔吊工作平台上坐有一名女子,无法直接与其取得联系。经了解,该女子是工地受伤工人王效荣的妻子,名叫龚芬平,因为其丈夫在施工时被压断了腿,与工地老板多次协商未果,一时想不通就爬到高架吊车上,并向知情人员声称事情不解决就不下来。针对这一情况,教导员吴剑申同志立即组织民警开展工作:一方面联系消防大队,采取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另一方面他亲自带领经验丰富的民警保安到高达20多米处的高铁施工平台上用扬声器对龚芬平做工作,同时通知高铁公司相关负责人以及和当事人龚芬平的叔叔和弟弟赶到现场进行劝说。一开始,龚芬平情绪比较激动,声称一定要见到钱才肯下来。在经验丰富的保安袁亭苦口婆心的劝说下,龚芬平情绪逐渐平稳,但仍不肯下来,声称只肯与他谈。袁亭一方面稳住龚芬平的情绪,一方面从交谈中摸清龚芬平的意图。后经过协商,由高铁公司相关负责人与其丈夫王效荣签订赔偿协议。最后在消防大队和工地工人帮助下,由消防队员将已经冻僵的龚芬平送至吊篮中,采用塔吊将吊篮慢慢放下,龚芬平顺利到达地面。经过派出所民警和消防大队近三个小时的努力,成功处置女子轻生事件。 经调查,龚芬平的丈夫王效荣于2009年11月下旬在长安泰山村高速铁路工地工作时被掉下来的木板砸伤,致其腿断。龚芬平见多次协商未果,就爬上了高架吊车以死相逼。经过民警一番教育后龚芬平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现此事已得到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