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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001008004003042/2010-45119 发文机关: 市工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0-01-14
所属栏目: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发文字号: 海工商办 〔2010〕17号
访 问 量 : 发布时间: 2010-01-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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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创卫市区道路路长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所、队、中心、协会:
为切实改变我市的市容市貌,提高城市品位,全面推进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市区道路路长责任制的通知》要求,特制订本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路段范围
长埭路全段。
二、巡查安排
对职责路段巡查时间为每周六上午九点至十一点,巡查人员为局机关和硖石所、市场所当天的12315值班人员共4人(局机关2人,硖石所、市场所各1人),硖石所、市场所值班人员于九点前到市局集中,分为两组,对长埭路进行巡查。
三、职责要求
1.巡查:巡查人员应严格按照巡查计划表,准时到岗,统一佩戴《创国卫市区路段值勤证》,按规定频次对规定路段开展巡查,巡查时必须步行。
2.记录:巡查人员在巡查时要做好巡查影像和文字记录,认真填写《市区道路市容环境卫生检查记录表》,并于下周星期一及时上报市局办公室。
3.协调:对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或单位进行及时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
4.其它:巡查人员在岗期间要积极配合完成创卫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附件:1. 市区道路巡查计划表。
2.市区道路市容环境卫生巡查记录表
3. 市区道路市容环境卫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表

 

 

海宁市工商局
201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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