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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1-15 17:4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 字号:[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推进以阳光审批、阳光监管、阳光就业、阳光招录、阳光医保、阳光监察为主要内容的六大阳光工程,稳步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推进阳光工程建设。推进“阳光人社”建设,深入实施,进一步完善阳光人社平台建设和权力公开项目。推进事业单位分类公开招聘,进一步加强对公开招聘的监督指导。同时,继续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面试旁听,提高面试工作透明度。开展随机检查制度,加强阳光医保和阳光监察建设。在定点零售药店实行统一的进销存一体化管理的基础上,建立了定点零售药店的随机检查制度,提高定点零售药店经营者的服务意识。以租赁企业为试点,建立劳动保障随机监察制度。此外,按照省政务网便民事项上线工作要求,会同9个职能科室完成了便民事项的梳理、填报、修改工作,实现了82项便民事项的网上申请。对原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及省、嘉兴新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再次进行梳理、优化、修正,及时将13项行政许可、2项非行政许可,14个行政服务的“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审批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期限、收费标准”等内容进行更新,并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2.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13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66件(继续有效47件,失效19件)、清理部门规范性文件72件(继续有效56件,废止2件,失效14件)。

3.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注重加强同市法制办、法院的沟通联系,共同研究行政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对可能引起行政复议、诉讼的行政行为进行排查,制定防范措施,规范行政行为,减少复议、诉讼案件的发生,1-10月份指导相关科室解决疑难案件60余件,有效降低了复议、诉讼的数量和败诉的概率。今年涉及我局行政复议2件(2件维持)、行政诉讼3件(2件维持,1件审理中),继续保持行政应诉的“零败诉” (去年同期行政复议4件、行政诉讼5件)。

4.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根据省、嘉兴、海宁三级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要求,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通过梳理、比对、审核,目前完成清权、减权阶段性工作任务,现梳理出人力社保部门行政权力113项上报市编办审核,同时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5.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设立21名“网络微博观察员”,及时关注海宁论坛、新浪微博等主流网站上关于海宁人力社保的各类信息,对涉及业务咨询、质疑的网络舆情做出正面回应,同时主动宣传人力社保政策法规。于7月21日开通“海宁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平台。截至11月底,在网络问政平台、微博、微信、海论上共发布消息105条,回应公众咨询92条;局门户网站发布新闻动态、公告公示261条,主动公布文件22条。

(二)重点内容落实情况

截至11月底,公开就业政策18条次,更新办理失业登记领取手续1条,集中发布惠企政策18条,惠民政策30条,惠企政策包括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福利企业招用本市户籍残疾职工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优惠等,惠民政策包括办理就业援助的手续等。在门户网站、微信平台公布2014年就业援助用工补助申请通知。在局门户网站、海宁人才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180条次,其中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信息112条次。截至11月底共举办招聘会86场,共有7715家(次)用人单位参加,提供岗位115979个(次),初步达成意向人数15519人(次);充分发挥人才网在基础性专业人才引进中的主渠道作用,截至11月底,提供网络招聘岗位70967个、职位210556个,网络应聘人数达到136930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

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如有依申请公开的,我们都在最短的时间内与申请人电话沟通,及时办理,群众满意度高,没有投诉事件。今年以来,共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1件,第一时间与申请人进行了电话沟通,及时解决。

二、存在问题困难

1.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如局门户网站中部分模块内容不够丰富,部分模块内容更新不够及时。

2.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如就业政策、人力资源信息发布等,需要进一步创新公开的方式方法。

3.对科室(单位)之间信息资源共享程度需进一步加大,对业务流程优化,各项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不便。

三、2015年工作目标

围绕人民满意这一目标,不断推进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打造“阳光人社”,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实现资源共享。进一步加强各科室(单位)的信息共享,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互通有无。同时,进一步整合信息系统,实现信息联动,提高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2.规范工作流程。各科室(单位)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梳理信息,及时发布,定期维护,方便公众查询。

3.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探索利用有效的途径与方式进行信息公开,确保群众能够及时知晓、了解相关信息,让群众能够用足用好。

5.加强学习与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网络微博观察员及时引导好舆情,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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