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辅助
进入老年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市交通运输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1-15 10:4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 字号:[ ]


2014年,市交通运输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帮助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认真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牢牢把握交通工作重点,以服务人民群众为主线,以深入推进政务公开透明为重点,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监督机制,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2014年政务公开完成情况

(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透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加大公开力度,将办事项目、办事依据、工作流程、办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工作要素全面公开,办理结果向社会即时公开,办理过程全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依法全面公开运行流程。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市级财政拨款的4个单位(海宁市交通运输局、海宁市公路管理段、海宁市道路运输管理所、海宁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部门预算和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并将部门预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对“三公经费”进行详细公开,并将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有关情况给予公布。

(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在《海宁市城市公交发展规划》(2012-2020)出台前,多次规划专项讨论会,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监督团成员、社区代表等参加公交规划座谈会,通过《海宁日报》对规划的初步方案进行公示,借助网络、电话、信件等多种渠道收集群众的反馈意见。海宁电视台也以城市公交规划为主题录制了一期《热点面对面》节目,规划组专家现场与市民进行了沟通交流,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

(四)民情直通车政策咨询解答和诉求反馈。加快民情直通车平台建设是民意诉求反馈系统建设的需要,我局由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并明确一名专职网评员负责此项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沟通协调、跟踪督办、审核把关三道程序,做到专题研究、跟踪督办解决直通车反映的问题。截至目前,交办的问题均全部按期保质保量给予答复。

(五)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今年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充分利用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LED大屏幕、文化宣传图板等平台及时展示行业形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和维护,不断丰富栏目内容,及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拓展宣传空间,与海宁日报、交通旅游导报联合开设专栏,关注民生、解读政策,用平民化视觉传递交通事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交通声音,呈现给全市百姓最质朴的新闻。利用海宁电视台、海宁广播电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经过几年的建设完善,目前我局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制度、重要政府信息发布会制度等,坚持把政务公开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今年完善了《海宁市交通运输局背部管理制度汇编》,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们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交通工作的期望还存在一些差距。在政务公开的广度、深度上,在政务公开的及时性方面,在政务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写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以及人民群众对交通的满意度上都有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的空间,因此,我们要在2015年的政务公开工作中不断加以总结,不断完善提高。

三、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是全面完成交通“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局上下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创新工作思路,切实维护群众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实现交通工作高效率运转、高要求管理、高质量服务,全面推进交通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在交通政务公开方面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抓组织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行政领导。

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基本性工作常抓不懈,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工作网络。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转变职能、转变作风的重要工作内容,列入各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营造政务公开的良好氛围,使政务公开逐渐成为全员行为意识和工作习惯。

(二)抓基础管理,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坚持“依法实施、全面真实、分级负责、注重实效、便于监督”的原则,加大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工作。加强公开的载体建设,所有的行政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均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立足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抓制度建设,保障政务公开的规范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局制定的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市局机关和各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政务信息公开的责任,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程序、重大交通突发性事件的信息公开、政务信息公开的保障措施和救济与法律责任等进一步的规范。

(四)抓载体创新,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

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通过网络、报刊、广播、电视、会议、文件等载体,使政务公开的范围更加广阔、渠道更加畅通、效果更加明显,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得到保障。

(五)抓内外监督,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水平。注重单位内部公开工作,主动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公开交通年度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机关工作规则、机关工作制度、机关干部选拔任用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材料、机关车辆保险情况等。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认真办理提案和议案,主动汇报交通工作。继续加强行风政风监督工作,并深入街道、社区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进行研究并加以解决,努力提升交通行业的社会形象。

总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深知,我们的工作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真正做到为民、利民、便民,为“两富”海宁做出更大的贡献!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12月5日





分享到: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意见征集 | 联系我们 | 版权保护 | 隐私安全 |
主办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海宁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建设管理
浙ICP备14012341号 浙公网安备 33048102000515号 网站标识码:3304810001
建议IE7.0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