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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服务中心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5-01-24 15:4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海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心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通过健全工作机构和落实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宣传、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等工作,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情况

在市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特别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直接指导下,按照有关会议精神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按照推动政务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的总体思路,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及时在网上发布和更新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得早,抓得规范扎实,中心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市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的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从而做到有领导分管、办公室统一协调、专人承办,切实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知识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中心党组积极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加大对保密知识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提高干部职工做好保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到位,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三)加强信息审核,规范信息公开。主要分三步抓好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第一步是由办公室负责,定期组织各科室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2014年文件进行详细梳理,确定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和文件;第二步,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制定主动公开目录、指南及依申请公开流程;第三步,组织人员编辑每一份文件,按照目录分类录入并在网上发布。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重点抓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如审批信息、人事任免、“三公”经费等。

2014年中心发布了机构概况、领导信息、新闻动态、中心公告、人事信息、事项信息等共计263条(含在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上公开的信息),所有公开的信息都符合公开要求。

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2014年,中心通过《海宁市人民政府公告》(2014第1号)、《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海政发【2014】6号)公布的我市114项许可事项和17项非许可事项,同时在阳光工程网站和中心门户网站上及时发布有关文件。

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加强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结合中心政务服务业务应用系统后台的更新维护,实时调整事项和事项明细,及时、有效地发布事项办理信息,让企业、群众点点鼠标就可在中心网站上查询到事项的所有信息,做到一次性告知。

(二)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根据信息公开重点内容的要求,采用新闻动态、专报等形式及时公开中心各项工作的基本情况、亮点工作、特色举措等,比如: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改革试点、加强涉审的中介服务监管、制定并实施向镇街道扩权下放等工作的报道,受到上级部门及省、嘉兴市、海宁市各级媒体的报道和转载,深受领导好评。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为规范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推进依法行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机制,包括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明确了7种不予公开的情形以及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

2014年,中心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由于中心人手有限,工作要求高,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上传、更新力度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针对以上问题,中心将在下阶段及2015年的工作中,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1、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如政务微博、门户网站、手机客户端等;

2、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中心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3、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开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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